文法学院法学学生党支部——“融法于春,寄情于诗” 春日法条拼诗活动

发布者:wfxy发布时间:2024-05-22浏览次数:10

       2024年5月22日,武汉工商学院文法学院法学学生党支部组织开展了“融法于春,寄情于诗”——春日法条拼诗活动,本次活动面向文法学院全体同学发布活动通知、宣传,设置帐篷摆点同学们可到摆点处参加活动。同学们积极参加,活动以“春日”为主题,同学们围绕春天的风物景致、所思所感进行创作,用法言法语、用诗文美段,看见春天、记录春天、留住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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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若逢春,俯拾皆诗意。春天是万物苏醒的季节,是唤醒身心感官的季节。在一个明媚的春日,我们共同创作一首关于春日的拼贴诗,拼剪独一无二的春日浪漫。让我们一起共赴春光,温暖生长!为春日作诗,不仅可以让同学们领略到诗词独特的美,还可以进行自由创作,从来没有刻板的规定,只有无限创造的可能。拼贴诗不仅是简单的拼贴词句,更是赋予每个人不被定义的追求自我的权利。生活处处是诗歌,妙趣横生的拼贴诗活动,希望能使同学们在平淡的生活中找到属于自己的“诗和远方”。

       在活动策划阶段,法学学生党支部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最终确定了活动的主题、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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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活动实施过程中,注重细节把握和流程控制。首先,通过多渠道宣传,提高了活动的知名度和参与度。其次,通过法典,图片,示范例句等取材确保了活动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本次活动以摆点的形式开展,活动负责人已提前于学校一食堂旁摆点预热活动。工作人员提前把准备好的拼诗材料备于桌面,包括法律条文、法律术语、法律谚语以及诗文选段等。他们细心地截取、撕成小块,然后同学们根据自己的创意和灵感,将这些碎片重新组合,拼贴成一首首充满春意的诗句。这些诗句将围绕春天的风物景致、所思所感进行创作,用法言法语、用诗文美段,让人感受到春天的温暖与生机。活动通过发布通知,海报宣传,帐篷摆点等形式进行预热,吸引了众多同学的关注,有效的提高了活动的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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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文法学院法学学生党支部与文法学院分团委工作人员的相互配合下,顺利为本次“春日法条拼诗”活动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本次活动中看到了许多同学的奇思妙想,标新立异。突破传统固有的诗句创作形式,用自己的灵感与才华拼写出了春日里独一无二的浪漫。例如:“法理,这次我醉在法里” ;“除了春天禁止入内 另有约定除外”。此次活动不仅展现了文法学院同学们的创意与才华,更让他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感受到了法学的魅力。通过拼贴诗的形式,同学们对法律条文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记忆,同时也提升了他们的文化素养和审美能力。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展示自我、交流学习的平台。与此同时也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思想,弘扬了法治精神。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懂法,用法。


       文字:杨俊英

       摄影:杨俊英

       责任编辑:王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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