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商学院基层党支部创新活动方案立项工作暂行办法

发布者:wfxy发布时间:2022-04-15浏览次数:86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工作,建立健全保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提高基层党支部创新活动方案立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与科学化水平,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创新,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党支部创新活动方案立项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推动科学发展为核心,以服务人才培养为根本,以加强和改进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目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构筑充满活力的基层党组织活动模式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党性觉悟,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为建设高水平湖北省独立学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 开展党支部创新活动方案立项工作,旨在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充分调动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丰富活动形式,拓宽活动空间,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条 党支部创新活动方案立项按年度组织实施,每年拟立项支持创新活动方案40项左右,每两年进行一次评比。

 

第二章 立项原则和评审标准

    第五条 党支部创新活动方案立项应遵循以下原则:

    1.围绕中心,主题突出。创新活动方案应着眼学院发展大局,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符合创新要求,突出时代主题。

    2.特色鲜明,点面辉映。创新活动方案要立足基层党建实际,思路清晰,点面结合,形式新颖,有鲜明的实践特色。

    3.示范带动,党群公认。创新活动方案须具有示范意义,对于提升基层党建水平起良好带动作用,方案要经党员审议并征求群众意见。

    第六条 党支部创新活动方案应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高质量组织。活动方案立项评审标准:

    1.主题鲜明,时代感强,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工作实际,有针对性。

    2.体现基层党建新思路、新举措,选题新颖,内容丰富,富有特色,有创新性。

    3.活动方案设计科学,切实可行,实效性强。

    4.党员参与率高,具有普及推广价值。

 

第三章 活动方案申报和评审程序

    第七条 创新活动方案立项申报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为鼓励教师党员与学生党员之间的交流,教工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可联合申报。活动方案主题由各基层党支部按照学校要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第八条 申报党支部创新活动方案项目,应填写《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基层党支部创新活动方案立项申请表》,经所属党总支组织初评,提出活动方案推荐名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推荐名单和申请表报党委组织部。

    第九条 党支部活动方案立项评审小组,按照创新活动方案立项标准进行集中评审,提出活动方案立项初步名单(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报请校党委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布。活动方案一经立项实施,则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四章 经费资助和使用

    第十条 学院从党费中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所立项目的经费资助,其中重点项目资助经费800~1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400~600元。

    第十一条 经费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1.立项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2.经费支付采取“先给额度,后报销”的方式。可报销的费用包括:组织活动所需的学习材料费、宣传印刷费、车辆交通费、实践活动门票费等。经费使用要厉行节约。

    3.已批准立项的创新活动方案,当年没有组织实施的,视为自动放弃,学院不予支付经费,也不顺延至下年度使用。

 

第五章 项目管理

    第十二条 创新活动方案实行项目化管理、具体化落实、过程化监督。项目化管理,就是立项活动目的要明确,实行公平竞争,公开评审,目标管理,责任到人;具体化落实,就  是立项活动要有实质内容,形式多样,讲求实效,针对性和操作性强;过程化监督,就是活动方案立项后,要实施得力,有始有终,通过立项评审、跟踪审查、群众监督、总结评优等激励机制,进行全程化监督,保证立项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

    第十三条 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认真评审,抓好落实,确保实效。要加强对党支部创新立项活动的指导,对所立项目的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第十四条 各党支部要以开展立项活动为契机,积极创新活动载体,改进工作方式,精心设计活动方案,不断丰富党支部日常组织生活,努力增强党员教育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在酝酿制定活动方案时,要广泛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力求使活动方案更加完善。

    第十五条 结项时,要对创新活动进行总结,并填写《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基层党支部创新活动立项验收审批表》,由学院党支部活动方案立项评审小组进行评审验收。

    第十六条 党支部创新活动立项成果,将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参考,列为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内容。

 

第六章 组织领导

    第十七条 开展党支部创新活动方案立项工作,是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方式的有益探索。党支部创新活动方案立项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党支部活动创新方案立项的评审。

    第十九条 立项活动实施过程中,党委组织部要会同各党总支定期检查立项方案实施情况,认真总结开展活动情况,对活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评比,并组织开展交流活动。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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