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面向全国高校培育创建10所党建工作示范高校、100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000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2年(2022年1月—2023年12月)。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相关工作安排,现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委教育工委面向全省普通高校,含部(委)属高校、省属公办本科高校、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学校。我校各党总支可申报“标杆院系”,各党支部可申报“样板支部”。
二、申报名额分配
教育部分配我省推荐名额为: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7个,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66个,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227个。省委教育工委在教育部分配推荐名额基础上,综合考虑高校党员和党组织规模以及党建工作水平,按照一定的差额,向高校分配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推荐名额,具体分配我校“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推荐名额1个,“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推荐名额2个。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由高校根据创建条件自主申报。
根据学校党委意见,要求全校各党总支均申报“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同时各党总支推荐申报至少1个“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
三、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要组织认真学习《通知》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精神,专题研究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党总支书记要亲自抓,党支部书记要具体抓,学院整体要密切配合,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积极申报,将“双创”工作作为推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有效载体。
2.认真准备材料。各党总支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推荐单位的申报书和支撑材料认真撰写、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能申报,不允许弄虚作假。对推荐表中的相关内容,既要确保信息完整、客观真实,又要确保格式规范、文笔鲜活,要写实、有条理、简明扼要、突出特色。同时,在申报书“学校党委意见”栏先填写学院党总支申报意见,加盖公章,并经由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同意。各党总支于11月2日前将《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纸质一份)和电子版(发送至108648739@qq.com)交至综合楼1020,逾期不予受理。
3.组织评审。11月5日前,由党群工作部汇总后集中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逐一审核,报校党委择优推荐上报省委教育工委参评(11月8日前)。坚持质量标准,不搞平衡照顾,以提升我校 “双创”工作整体竞争力。
4.系统申报。省委教育工委若确定有我校申报推荐对象,将另行通知对拟推荐上报的申报书进一步修改完善,于11月18日前,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系统”完成填报。
联系人:王曼,刘璐 电话:027-88147120。
附件: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pdf)
附件4: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pdf
附件5: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系统”操作指南.pdf
党群工作部
2021年10月28日